法律问答

我的公司在广州,他们在XX有分店。现在公司的店要撤退了。问题是怀孕了。他们说要么安排我在国外工作,要么赔偿我两个月的工资。那样的话我的生育保险就中断了,该怎么办呢?

消费者维权
2021-05-06 01:49: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 你好,根据规定,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有: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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