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给个人上司打工的时候,手受了重伤,现在他想找。

2021-05-05 23:2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是自然人,自然人雇主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你好,病情稳定即可申请鉴定,鉴定早一些,会对你更有利。不过你的案子涉及刑事犯罪,建议报警
  • 应法医鉴定 伤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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