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大了,我和妈妈生活,监护权在我的亲生父亲那里,他从16岁开始就没有付过我的费用,我小时候在他身边也没有感受到爱,我现在想改姓,但是和亲生父亲商量签字,他拒绝出现,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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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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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有关改姓名的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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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