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8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6日租给甲方一店面,租期为3年整,甲方租期满后又续租2年,至2011年3月6日。合同中写明,租赁期间转让店面须双方协商,且转让费我与甲方一人各一半。后又甲方提出要求要续租一年,租期至2012年3月6日,房租费已交付于我方。但是没有写续租的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在2011年3月6日至2012年3月6日期间,甲方于2011年3月8日转让店面于乙方,乙方给甲方3万元整转让费,并未履行合同要求,分给我方一半,也就是1万5千元,只交付于我方2000元。并对乙方谎称已交付于我方4000元整。在甲方转让给乙方时,我方并未和乙?%9

2019-01-08 08:3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个人拟定一份店铺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应。
    商铺转让有两种理解:一是转让所有权,即产权人把商铺卖给你;二是转让使用权或租赁权,即不改变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转让给你使用。
    签订店面转让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店面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 租赁合同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关于租赁合同的期限,《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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