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租给别人,签合同是一年,三月一日付房租,现在已经住了三个月了,现在半个月没付房租了,我现在让她走,她现在反过来给她违约金,我想问问怎么办。

2021-05-05 14:5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管理处受业主委托,代业主出租、管理房屋。按业主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承租方如不按时交纳、拖欠租金,业主可停水停电、收回房屋。  业主或中介物业代理公司有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换锁呢?无论是业主或是代理业主的中介、物业管理处都没有权利把租出去的房屋停水停电,如果把停水停电作为逼使承租人交纳房屋租金的手段,是违法的。
    业主或是中介、物业管理处私下里换锁,是一种过激的行为。业主与承租人签订了合同,这种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行约定,如果违反了是无效条款。发生以上事情,承租方可投诉到街道办通过协商、调节、仲裁等法律途径来替自己维权,解除合同。
  • 是否合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确定
  • 你好,依据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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