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在值夜班以前身体不适想休假,组长没批,晚上疼的不舒服吃完止痛片,第二天下午发生比较严重病症,被120送到医院门诊,确诊急性心肌炎,加工厂必须承担责任吗?

其它
2021-05-05 13:08: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无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