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骑摩托车一直走,对方的车拐弯撞倒了我。她不仅不扶我,还要我赔偿她的车,报警后带我去医院,检查后没有受重伤,只是软组织受伤需要住院观察,对方一直不垫付医疗费,医院不用药,我自己没有垫付钱,我可以去个人医院吃药后起诉所有者吗?

2021-05-05 12:51: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对于无法达成赔偿和解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因事故带来的相关损失,诉讼适用于争议较大或是事故损失重大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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