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将签订创作者的著作权擅自给影视制作,并且该企业的手机软件中,也有一篇与创作者小说集类似的文章内容,且企业并无论该文章内容是不是剽窃,请问一下,企业是不是有违背法律法规?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5-05 08:15: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小说的著作权取得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小说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 认定侵犯著作权有三个标准: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 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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