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網上找了一個臨時做餐飲的,来到後他們有介绍這樣去別的店工作中(合同书25天期满,干了幾天店裡的經理就叫我别干了,也沒說什么原因)還工作服装的时侯說我沒洗要扣錢,我說發給我的本來是髒的,他説并不是,我說那么我洗了明日給他,他又說不好。想著發的并不是明顯扣錢嗎

其它
2021-05-05 07:31: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担保的主合同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或提起仲裁诉讼,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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