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79年4月的代课教师,85年派去县里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89年转正,转正时从79年开始补交了养老保险金。91年调我爱人单位幼儿园任幼儿教师至今。现在退休给我从85年开始算退休时间。请问我从79年开始缴纳养老金至今。79年到85年的6年教龄为啥不给算工龄?我的教龄一直是连续的。养老金从79年一直连续至今。工资待遇标准也是从79年开始认定的。凭啥给我从85年算起?

其它
2019-01-08 04:1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 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连续工龄是计算各项劳动保障待遇的重要条件,但随着 养老保险改革,工龄的意义越来越淡化,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再按工龄,而是按缴费年限。
      按照现行缴费年限计算政策规定,劳动者在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之后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中断的时间不计,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我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始于1992年4月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