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参加保险,意外死亡,保险受益人是儿子,父母和孩子能得到赔偿吗?

保险赔偿
2021-05-05 06:2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是因为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在法律上完全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上不属于工伤,单位如果“赔偿”那是道义上,依照法律的话无需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关于意外死亡险赔偿标准的问题,意外险死亡可以赔付多少主要是由您所投保的险种的保额决定的。
    一般来说,意外险可以累加赔付。如果您就同一种高额意外险投保多份,或者同时投保多种意外保险,保额是可以累计的。
    在身故时的确可以获得相应保额的身故保险金
  • 看保险条款是怎么说的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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