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来上班两天了。结果,我们认为她不太适合让她去。她说上班前三天没有工资是不合适的。然后她在上班的第一天签了字。现在我要付她的工资吗?

2021-05-05 06:1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上班两天辞职的有工资,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
  • 有工资。《劳动法》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并且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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