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的房子一次付一次,合同三个月。在此期间,房东经常自己开门进来,没有事先通知。这不是侵犯隐私吗?租了两个月,不租了,告诉我押金能不能商量,说不能。所以搬家了,押金没有下降。前脚刚走,还没来得及通知,他就知道我们搬家了。我还要水电费,否则就报警。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2021-05-05 04:5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签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2.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 您好,是否有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