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酒店餐厅责任人,一个顾客在就餐完毕后喝醉坐着店铺桌椅上往后仰,立即倒地面上了。打烂了放到桌子上的烟灰缸和大花瓶,可能是夹层玻璃沉渣咯到顾客的头,顾客头有点儿出血,一点轻微伤。桌椅也是有一点毁坏。由于桌椅较为珍贵,店铺要追责损害。顾客要追责头伤,我想问一下这一义务应当如何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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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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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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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