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皮革厂工作,全年午休。除了特定的法定节日,你可以选择不工作一天。其余时间照常工作大约是11小时。我在公司工作了6到7年。目前,基本工资是5000英镑。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赔偿。

2021-05-04 21:5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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