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六年后,我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丈夫想和我离婚。今年,我提到了两次离婚。第一次,我想卖掉房子。我不同意。我提到了离婚。第二次,他的朋友给他拍了一张照片。我和另一个男人出去了。我回家时吵了一架。我想和我离婚。我真的很无奈。毕竟,我没有做。虽然我不能在一起,但我不愿意这样离婚。

离婚
2021-05-04 19:46: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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