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下说我家和他吵架了,来我家说话,不说几句话就伤害了我。他家来的人很多,我和丈夫没有动手,我的脸受伤了,法医学上鉴定了轻伤,后期有伤痕,我是要他做美容,还是要他陪我多少钱,没有住院,头上做了CT,要求赔偿的话,要求陪多少比较合适。

2021-05-04 18:0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后,再主张赔偿
  • 这个是否认定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是需要具体鉴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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