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要注册一个公司 叫我做股东 但是不出资 要不要担什么风险啊?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07 2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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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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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表面上看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其实转让风险存在于交易的整个过程,有法律风险,有市场风险,也有道德风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很重要,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纲领,任何经股东会通过并经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公司、股东等都必须遵守,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行为都会被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也不例外。
所以在股权转让前,受让方必须要了解公司章程是否作出了与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公司章程禁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受让方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股权转让协商的必要;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程序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那么转让方与受让方也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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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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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
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
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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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