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户户籍所在地跟着父母,结婚后,当地派出所把我的个人信息从原来的户籍转移了。而且,没有给我设立单独的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留在父母的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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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关于户口所在地是有规定的,双方任一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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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事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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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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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