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把钱交给被告十万元代理费,被告公司关门没人,上司跑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1-05-04 13: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违反合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同时,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变更,需要经过转让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将其权利与义务转让。
    本案中,原开发商因逾期没有交房,已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此要求违约赔偿。开发商在承接这个楼盘项目时,并不是单独的只承接建设开发的权利,也同时承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这其中就包括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也包括赔偿购房者逾期交房损失,所以购房者可要求新开放商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进行安置。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的,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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