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09年06月到2010年06月,从2014年05月到2014年10月,从2014年11月到2015月2月,这三个时间段的保险都没有支付,现在一直由公司支付。中途需要补充吗?没有意义。

消费者维权
2021-05-04 12:3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你这边具体是什么问题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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