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中突然精神异常,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医院判定有两种情况,1、感冒引起的身体异常,2、有精神疾病的前期征兆,员工还在住院治疗,公司必须辞职,没有使用,没有经济补偿,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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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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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通过向有关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后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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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