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欠我钱。我当时没有写借条。我现在不想还。当我遇见他时,我从他那里抢走了一部手机作为抵押品。如果对方报警,我应该怎么做,会受到什么惩罚?

2021-05-04 10:5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借钱到还款期限不想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 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朋友没有偿还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亲友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 抵押担保,如果到期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仍然不还,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抵押物,将抵押物拍卖把钱还给你。还要注意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大于他借的款项,以及抵押物上是否还有其他的抵押或质押之类的权利瑕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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