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开车的时候发生了事故,伤害了一个人,现在出院了。我的车有保险,有很强的保险,第三者的责任保险是100万,不免除赔偿保险,伤员4万元保险公司只支付2万元以上,伤员打算起诉,剩下的没有赔偿的钱,需要我赔偿吗?

2021-05-04 05:15: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件是什么?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如果机动车在投保了交强险后又购买了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付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再由第三者责任险在不超过其投保的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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