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21日在x撞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开车的是一位78岁老太太,我一切正常行车在快速道路,她未打方向灯忽然从行车道上转到快速道路,刹车踏板刹不住了,老太太从车里摔下,左手骨骨裂,右腿骨骨裂,我想问一下我该负关键义务吗?

其它
2021-05-03 22:20: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交强险赔付,根据保险法规定,先从交强险部分互碰互赔原则,即只要有责任,就是互相赔付,你的交强险赔偿对方,对方赔偿你的。本案,主责一方保险公司要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如果有用药的,最高赔偿1万,有财产损失的,最高赔付2000元;
    2、是根据赔偿交强险结束的部分划分责任,主次一般按照3-7分,即主责7成责任,次责3成责任。就对方死亡而言,如果最后计算是20万元死亡赔偿金,交强险赔付11万元后,剩余9万,次要责任的要再赔
    2.7万(买的商业险的,从保险走,否则自己掏),他自己还要承担
    6.3万(要是保险保了座位险,可以由他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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