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天有人找工作吵架,他先打我,我几乎没还手,他又拿东西打我走到店里后,我妻子和他的理论,他一拳打在我妻子的脸上,我拿着水果刀划了他的肩膀,然后他又打了我

刑事辩护
2021-05-03 20:18: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根据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
      具体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项目: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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