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洋码头”平台买了件衣服因尺寸与卖家描述不符而要求退款。卖家以衣服破损为由不退款,但还当场签收了。顺丰客服先说没有当面拆包裹验货,后又改口否认,说是当面收包裹验货,但又拒绝提供具体证明。然后洋码头调解员说我也提供不出发货前衣服完好无损的证据,所以不能全额赔偿,顺风速运也说只能部分赔偿。我当时就试穿了一下,难不成那么热的天,我买了件加厚风衣到处逛去弄个洞。很胸闷,有什么好办法吗?真是欲哭无泪。。

消费者维权
2019-01-07 17:2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发货后,你发现有下列情形而选择退款拒绝收货是可以的,同时你还可以依法对自己的权利进行维护。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
  • 商家拒不退款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A. 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对商家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B. 商家不及时提供退货信息、以拆封、查验商品为由拒绝退货、拒不退款等超15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有关规定处罚。
    C. 不明确标注退货规则及配套制度进行销售:对商家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D. 销售不完好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显著标注商品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若未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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