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省道上正常左转。绿灯刚刚开始不到十米。另一边迎来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直接撞到了我的右前门。虽然我刹车了,但不可避免。因此,非机动车驾驶员和三轮电动车上的另一位老人骨折后,交警告诉我,十字路口没有摄像头。另一边应该是红灯。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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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
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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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