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以前发生过交通事故。我们是不负责任的一方,汽车损坏是11100元,全责任保险公司也赔偿了1100元,修理厂可能是1000元,拖车费,我们也没有拖车,直接去停车场,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1-05-03 19:01: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南京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
    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