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兄弟的小型摩托车借给哥哥去吃饭,弟弟没有参加,饭后哥哥喝酒不能坐车,哥哥的朋友也喝酒了,他不得不坐弟弟的车送哥哥回家,中途发生交通事故哥哥死了,一方发生事故,交通警察的责任化是哥哥的次要责任,事故地点是浙江舟山,家里有两个老人,他儿子十八岁,我们能赔偿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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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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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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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