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青岛地区的。从事超市服务的工作,我现在想问一下哺乳期正常上班后1小时的哺乳时间是否包括我的饮食时间。另外。我的超市两班倒本身一天不到8小时,现在申请长白班的公司要求我工作8小时以上。

2021-05-03 15:2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的回复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待设施。
    1.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四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
    2.有五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
    3.有二十名以上幼儿单位应设托儿所。
  • 您好,您可以和公司协商
  • 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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