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二十多年了,有两个孩子,我们的婚姻也是父母不同意的。那时,我们的条件比我丈夫的条件好。结婚后,为了他的父母一直在吵闹。因为他的父母做了什么很绝情。我丈夫总是说他们是对的,现在把我弄暗了,想离婚,但孩子只有几岁,不知道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5-03 15:2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以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可诉讼解决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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