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2月,一位朋友向我借了30000元,签了借条,用铅笔写好,用驾照作抵押品。他答应在一月份还清所有的钱,但到目前为止他一分钱都没有还。他说他有几十万块钱,有钱也不还我。从他老家福建江苏,我现在怎么能在浙江起诉他强制还款呢?

2021-05-03 12:2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有了借条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就是能够证明你把钱给他了
  •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的证据。
  •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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