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找律师商量一下,自己以前签字成为公司的股东,接受了1%的所有权转让。实际上,自己对那家公司没有任何知情权,也没有红利。现在那家公司的法人无法取得联系,电话也停止了。我怀疑那家公司是欺诈公司,今后和自己有关,所以想退出股东或者转让所有权,但是和法人无法取得联系。我们该怎么办

2021-05-03 07:1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如果公司在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后,明确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法定期间内未予答复,那么可以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知情权纠纷)。
  • 关于公司法股权转让规定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受让方可以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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