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停在楼下,被垃圾撞了,逃跑了,被监视员发现了。最初态度不好,我也不太考虑个人,所以拉了双方的车。现在垃圾个人赔偿3500,修理自己,现在这个垃圾一直拖着。交通警察说这只鸟人不处理只能停车一个月后办理手续。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其它
2021-05-03 06:09: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上级交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管辖处理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管辖。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
    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 发生车祸,过错人跑了,当事人可及时报警,让交警追查肇事方线索,只要是肇事逃逸,一定是逃逸者全责,受害者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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