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借了1万美元,对方借了车后消失了,好几天,我损失了2千美元。现在对方要求偿还,说不偿还车,车的价值是12万美元。这不是强占,不合法吗?但是,我现在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回车呢?我损失的钱对方能赔偿吗?我该怎么解决呢?

2021-05-03 01:34: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没有偿还能力不还款,一般不犯法,可以协商解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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