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一个,我是一名餐馆的职工,我提辞职有十几天,上二天说要我走,可到第二天,又不许我先走了,之后又说到周一走,假如不许走,可是我着急的事,但我尤其想走,可由于薪水,因此 没法走,应当该怎么办。

2021-05-03 00:5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构成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第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根据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赔偿标准。
    第三,根据鉴定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主张合法权益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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