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县里买酒的超市工作,现在我拖欠了1900年,没有劳务合同,今年3月退休的公司到现在还没有支付,上司有拖欠的理由,没有合同,我的态度也一直不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3 00:03: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先与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如果签定劳动合同,才有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补签劳动合同(表现形式就是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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