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在公司工作将近两年了。最近,因为领导安排去其他岗位帮忙,我没有去。我已经一连三天没去了。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我故意习惯了我。我没去。公司因不服从管理而解雇了我。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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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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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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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