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他未婚,年龄差不多大,他以前说不要生女儿,想要儿子,真的是女儿怎么办?但是他家有房子,如果真的那样的话我能受法律保护吗?他的财产我有吗?

离婚
2021-05-02 13:4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要看具体情况才好确定是否有继承权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