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月底打过两千元在我卡上,我已经离职三个月了。我是七八号发觉的,原以为是薪水没发了,就用了,15号就有一个人打电话叫我退还,但是仅有五百块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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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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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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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