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9岁了,还没有户口。原因是我抛弃了婴儿,现在这个(收养者)的父亲一直没有户口。请告诉我怎样才能取户口。

收养
2021-05-02 04: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以常住地公安户政部门答复为准
  • 你好,建议到本地户籍管理部门询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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