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女人,我想离婚,男人不同意离婚,有一个孩子和一个女人,起诉离婚,我想商量能否赢得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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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方不同意离婚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为协议离婚;如果离婚中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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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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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