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试用期员工的情况。我在公司已经4个多月了,还没有转正。面试一开始就说试用期是一个月,劳动合同也说是一个月。现在我的老板拒绝给我一份固定的工作。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1 21:4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除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关于试用期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是企业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那么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签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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