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建筑工地工作的事情。电锯不小心折断了两个脚趾,也就是说,大脚趾。这两个是工商部门。我想问他们应该如何陪我,应该陪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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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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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具体赔偿数额,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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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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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