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一个多月了。昨天,他告诉我不要去上班,因为我请了太多假。到目前为止,我签署的合同大多是单方面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被开除吗?

2021-05-01 19:0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企业因发现员工感染新冠病毒,要求员工离开办公场所,若员工拒绝可以开除。这种情形下,已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违反了劳动者自身应承担的劳动法义务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第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即使还在试用期,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条理由:员工对自己所在做的工作不能胜任,也就是说能力上无法达到单位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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