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单位被同事殴打,我父亲56岁,对方38岁,全脸肿胀,眼睛淤青,睁不开,鼻子骨折,口腔内血管破裂,这是判决还是赔偿?

暴力伤害
2021-05-01 18:1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 报警解决,做完鉴定后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