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不起,我爸爸开摩托车载着邻居家的一个人,途中不小心和装载机发生了事故,对方是全责任,事故很大,和我爸爸一起邻居的脚发生了严重的骨折,个人无法处理,只能写文件向法院提起诉讼,邻居家的他们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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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
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
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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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