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5年10月30日进入公司,16年8月1日从以前的公司转移到别的公司,签订了新的合同。这两家公司属于一个集团,是两家子公司,现在17年1月快过年了。公司裁员。不知道有没有赔偿。如果有赔偿,如何赔偿,如何获得更多利益?

2021-05-01 16:5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的赔偿: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当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为劳动者是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索取,不能直接找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以后,可以找用人单位返还,通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前有协议,协议上应当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务公司。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