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买了一套房子,交了押金,后来办理房贷时,他知道买房第二次要付6层楼。因为手头资金不充裕,无法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所以想转给我。但开发商要求交2000元罚款,这算合理吗?有可以退还的押金吗?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2021-05-01 15:0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开发商也应当退还购房定金。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如果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房屋的,或者出卖人违约的,那么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双方未能订立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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